安度代理"金满门JIN MAN MEN"商标异议答辩案获胜
来源:admin 点击次数:180 日期:2008-7-7 字号:大中小
我公司——北京安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亳州市福满门酿酒厂委托,对剑南春酒厂提起的针对第3176762号商标的商标异议案进行了有力的答辩,商标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,并最终裁定第3176762号"金满门JIN MAN MEN"商标与异议人的“福满门”和“金满堂”引证商标,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,剑南春酒厂的异议理由不成立,并核准了第3176762号"金满门JIN MAN MEN"商标的注册。